防洪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等相关法规,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分析工程建设对河道河势稳定、河岸、护岸、防汛抢险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的影响以及河道行洪对建设项目的淹没、冲刷影响,得出综合评价结论,为水务审评提供技术支持。
自2012年以来完成了《房山区小清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房山区下庄村永久安置房建设工程》、《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供暖工程》、《北京市房山新城西北环线(周胜路~东北环线)道路工程(一期)》等40余项防洪评价报告,均已顺利通过专家审查,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并获得了建设单位一致好评。
技术评审会现场踏勘
技术评审会现场踏勘
专家听取建设单位的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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